天津北方網訊:《政民零距離》欄目網民“劉*”留言:我的孩子是1995年出生的,想補辦、申領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資料?需要聯系哪個部門?
紅橋區政府回復:根據獨生子女政策的相關文件要求: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申領條件為子女不滿十四周歲的夫妻,經本人申請,發證機關審查,可以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;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申領程序為符合申領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條件,要求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夫妻,憑《一孩生育服務證》、《嬰兒出生證明》、夫妻雙方身份證到原辦理《一孩生育服務證》的街道辦事處、鄉鎮人民政府申領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。《一孩生育服務證》領取時間超過兩年的,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、鄉鎮人民政府可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婚育證明。 (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)









